“国五条”地方细则今年3月出台以来,除北京市以外,“征20%个税”在许多地方并没有明确实施时间,因而一直处于“悬空”状态。
业内人士认为,新一轮房地产的调控难度很大,一方面不能放松现行的政策导向;另一方面,不解决股市等资本市场长期不景气的问题,不解决地方政府长期依赖土地财政的问题,恐怕难以厘清资本追逐利润所带来的楼市异化问题。
20%个税政策“悬空”多地干脆没提
按照“国五条”规定,“税务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,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,通过税收征管、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,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%计征”。
从3月底至今,北京、广州、深圳等35个城市发布了各自的实施细则。针对20%个税政策,除北京明确规定自4月1日起实施外,绝大多数城市重申了国务院文件的要求,并未说明何时开始实施;合肥、南京、郑州等地则干脆没提。
“我们办理的二手房交易,没有征收过20%的个税,个税还是按照房屋总价的1%或2%征收。”有热点城市二手房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。
一城市房地产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,此政策何时实施,“目前没有时间表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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